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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大女博士论文抄袭案件处罚网友引争议

 

 

去年8月,“抄袭门”事件将北大历史系女博士于艳茹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。2014年8月17日,新闻传播类知名学术期刊《国际新闻界》刊登了一则《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》。今年1月9日,北大通报撤销其博士学位,再度引发公众关注。
如何鉴定一篇论文是否抄袭,一是须做定量分析。如果虽然标明引用,但是所引用内容超标过量,同样会构成抄袭。譬如文化部就曾颁布《图书、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》,第15条有过具体规定:“……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千五百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,如果多次引用同一部长篇非诗词类作品,总字数不得超过一万字……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,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……”二是须做定性分析。学术研究是讲究独立、创新的,如果作为学术研究产物的论文,其“独创”之处,核心观点,却是引用自别人,则不论引用篇幅多少,究其性质,同样构成抄袭。
3月1日,于艳茹首次回应此事,称绝对不能接受北大撤销其博士学位的处理决定,目前已正式提出申诉,并表示“如果校内申诉失败,我会坚决维权到底,包括诉诸行政诉讼手段。”(3月3日《法制晚报》)
对此有些网友认为:论文抄袭、学术造假已成为痼疾。北大对于艳茹博士论文抄袭一事经过5个月调查,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撤销其博士学位,应该拍手叫好。造假者付出代价是应有之义。
但也有网友反驳说:学术生态问题重重,学术丑闻一再冲击正道人心,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的处理方式只能扬汤止沸,撤销博士学位容易,净化学术生态不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