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,临海某公司员工在网络上发现被告金某某的毕业论文中,虚构编造了该公司内部调研报告,从公司工作岗位分工不明确,记账凭证有涂改到出现头尾不一的票据,因该论文的不实报道,已经造成了原告公司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声誉降低,在业界造成极坏影响,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。经查,被告从未在原告公司实习或者工作过,所以,该论文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。结果给该公司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失,他自己也面临着因毕业论文数据虚构而造成公司名誉受损、被公司诉至法庭的尴尬境地,公司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找到了被告金某某,希望能妥善解决此事,但被告却以论文发表是由学校老师上传发表为由,拒绝解决此事。几番交涉未果,公司将大学生告上法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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